潼南网讯(全媒体记者 唐苠涵 通讯员 翟红磊)近日,潼南人民法院民事财产保全中心快速出击,果断实施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促使申请人刘某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快速结案,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据了解,申请人刘某某在潼南区西南灯饰城张某处购买16万余元灶具。双方在仓库清点完货物后,张某要求当场付款;刘某去银行转账返回后,发现张某因其他纠纷将仓库门上锁拒绝刘某取货,刘某随即拨打110。警察来后,张某仍拒绝交货。无奈之下,刘某到法院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立即将张某银行账户里的三万余元实施冻结,并迅速奔赴仓库。但张某态度蛮横,声称该仓库不是他所有,拒绝承认该买卖合同的存在。后经多方劝解,张某将仓库门打开,同意将货物封存。 在清点货物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张某其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另一方面积极作好双方的矛盾化解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多方努力下,张某按单悉数交货,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杨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