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涵盖了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的性质方向、根本保障和总目标、总路径、总任务、总布局等各个方面,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 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总目标擘画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性质、整体架构、工作布局、重大任务等,为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意志和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目标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就是要毫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方向,毫不动摇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管总的,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是唯一正确的道路。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关键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 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内容丰富的有机整体,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纲”。 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在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统领下明确重点任务,在工作布局中推进重点任务。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有机联系的整体,三者本质一致、目标一体、成效相关,必须相互统一、共同推进、形成合力。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辅相成,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推动三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这个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 抓住了这个根本问题,就是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和核心。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最根本保证,必须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正确认识把握党和法的关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