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网讯(全媒体记者 付海霞)近日,两车超车变道,引发一起交通事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马女士驾驶一辆川牌轿车在潼南大道超越前方一辆实习轿车后,变道驶回原车道与徐先生驾驶的一辆面包车发生擦挂。原来徐先生也是在超越自己前方车辆后变道驶向左边车道与马女士车辆擦挂,所幸仅车辆受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 马女士、徐先生均存在违法变道的行为,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 区交巡警温馨提示:超越前车后,不能过早地驶入原来的车道,在与被超车辆之间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再驶回原车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