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网讯(全媒体记者 付海霞)2018年11月30日凌晨,潼南区莲花大桥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对面包车驾驶员冉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为181mg/100mL,其行为涉嫌醉酒驾驶。 经民警调查得知,冉某从四川到潼南朋友家聚餐,期间喝了酒。不知不觉天色已晚,朋友劝他在潼南住宿,但他担心四川的老母亲,坚持开车回家。哪知才出发没多久,其酒劲上头,脑壳一昏,两眼迷糊,将车开到对向车道上去了,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抽静脉血,鉴定结果为220mg/100mL,他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民警依法吊销冉某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巡警温馨提示:酒能助兴也能扫兴,当您举起酒杯的时候,请放下手中的车钥匙,别忘了家人时时刻刻盼着你平安归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