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芯妍在认真工作。 刘芯妍(左三)与同事向当事人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日,在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刘芯妍正在对一起民事纠纷进行审判,穿上法官袍的她专注专业,坐在审判长席上,全身上下透露出一股子稳重劲,让人由衷生出信任感。 现任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二级法官的刘芯妍,自2009年进入区法院从事审判业务以来,共审结案件2500余件,在区法院一线员额法官中位居首位。 在家事审判岗位工作十多年,她始终不忘初心,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立足岗位,忠诚履职,自觉践行政法干警“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正是凭着这样的信念,前不久她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守护花开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同学们对法律的热情超出了我的预料,愿法的种子能在孩子们心里萌芽开花。”1月15日,刘芯妍在她的朋友圈中写下这样的感慨。 就在几天前,区法院组织法官走进潼南巴川中学校,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刘芯妍作为讲师,在讲座上用生动的案例、有趣的语言向孩子们普及法律知识,还通过有奖问答鼓励孩子们参与其中。一堂课下来,孩子们喜欢上了这个漂亮又亲切的法官姐姐,刘芯妍也在孩子们的热情提问中,收获小小少年们与民法典一起成长的喜悦。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刘芯妍不局限于庭审中的书面证据,而是不辞辛劳,多方走访,全面细致了解案件情况,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放在重要位置。因成绩突出,2019年11月,她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在基层审判中,经常遇到留守儿童抚养问题。刘芯妍深知此类案件的严重性,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不仅细致调查孩子的生活环境、教育情况、家庭结构、父母的收入情况等,还经常陪孩子们谈心,了解孩子的想法,给孩子做心理疏导。特别在疫情防控期间,她不顾自身安危,身怀七个月身孕仍然坚守在抗疫一线,在疫情期间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的“保护伞”。 人身安全保护令 向家暴说“不” “我丈夫经常打我,把我的头和背都打伤了,你们一定要帮帮我!”1月13日,市民唐女士向区妇联求助,她的丈夫杨某经常对她进行辱骂、殴打,使她长期生活在恐惧之中。 依托“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机制,刘芯妍与同事在短短2小时内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者及时撑起了“保护伞”。竖日,在派出所、妇联的协助下,刘芯妍与同事又依法向杨某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告诫他不得再对唐女士实施暴力,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刘芯妍共作出18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占全院总人身安全保护令的72%,并坚持对每一个案件定期回访,与社区、妇联等部门进行对接,为家暴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疑难问题,积极宣传推广《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鼓励家暴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她在案件审判过程中,严守法官的中立地位,在热忱对待当事人的同时,又保持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距离,不给当事人以‘合理的怀疑’,清清白白做人,磊磊落落办案。”区法院政治部副主任袁瑞灿这样评价刘芯妍。 手握法槌、维护正义、明断是非,这是她在法庭上的英姿。谦逊踏实、温和亲切、严谨务实,这是她在法庭外的风采。 “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既是对我工作的肯定,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这份荣誉就像是一面镜子,激励着我在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司法的路上不断前行。”刘芯妍说。(全媒体记者 刘锦) 【责任编辑 郑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