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网讯(全媒体记者 马艾)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国家和全市关于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各项制度要求,“四个一”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管水平、增强政府法律服务能力。 围绕一个目标,实现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围绕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实现六个100%的目标,从严把控制发程序,明确每个环节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持续加强流程管理;从严审核文件内容,坚持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相统一的审核标准,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行政行为于法有据、合理适当。 建立一项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事后监督。制定了潼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为全区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政府及时调整决策方向,保证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供了基础支撑。 制定一个标准,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牵头制定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对区政府作出关系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予以了明确,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明确依循。 突出一个定位,认真当好政府参谋助手。突出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定位,为区政府在规划遂潼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发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配套制度设计等工作中建言献策,为政府在处理各类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及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和施政提供有力支撑。扩大合同法制审查范围,将区政府各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国有企业(含下属公司)对外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一并纳入政府法制审查范围,进一步强化了防范合同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行。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共审核全区文件、合同120余份,参加涉法会议70余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000余条,有效发挥了合法性审核对出台重要制度、规范重大决策、处理重点事务的保驾护航作用。 【责任编辑 郑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