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网讯(全媒体记者 马艾)10月9—10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区人大机关408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主持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全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重庆市潼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关于《遂潼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关于“新农城”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农科城”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推行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实行区人大“年中会议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探索推行镇人大“季会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镇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指导意见》和相关人事任免,对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办理区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鸿、陈默、陈建华、王超尤、宋燕,副区长刘玉梅、廖世祥,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春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川,区监委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或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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