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划定大佛街道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潼南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7日15时起,对大佛街道相关区域实行临时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一、具体区域 1.大佛街道大同街271号1、2、4、5、6栋; 2.大佛街道八角庙农贸市场。 二、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2.临时管控后连续3天开展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4.自11月13日以来,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3天3检”,第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5.管控区内的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潼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潼南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7日 |